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 2016年,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 [2] (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減少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健全職稱制度體系。就此多個省份紛紛發文強調了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系。
職稱評審 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并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初級職稱,是指研究實習員;助教;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助理農藝師、農業技術員;醫(藥、護、技)師、醫(藥、護、技)士;助理實驗師、實驗員;助理統計師、統計員;助理經濟師;助理會計師、會計員;助理編輯、見習編輯;助理翻譯;助理記者;助理館員、管理員等。
高級崗位分為7個等級,由高到低分為專技一至七級,其中正高級崗位為一至四級,副高級崗位為五至七級; 中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由高到低分為專技八至十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