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消防氣體滅火系統的操作控制具體有什么? 一、操作與控制
1、采用氣體滅火系統的防護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其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的規定,并應選用靈敏度級別高的火災探測器。
2、管網滅火系統應設自動控制、手動控制和機械應急操作三種啟動方式。預制滅火系統應設自動控制和手動控制兩種啟動方式。
3、采用自動控制啟動方式時,根據人員撤離防護區的需要,應有不大于30秒的可控延遲噴射;對于平時無人工作的防護區,可設置為無延遲的噴射。
4、滅火設計濃度或實際使用濃度大于性反應濃度(NOAEL濃度)的防護區和采用熱氣溶膠預制滅火系統的防護區,應設手動與自動控制的轉換裝置。當人員進入防護區時,應能將滅火系統轉換為手動控制方式;當人員離開時,應能恢復為自動控制方式。防護區內外應設手動、自動控制狀態的顯示裝置。
5、自動控制裝置應在接到兩個獨立的火災信號后才能啟動。手動控制裝置和手動與自動轉換裝置應設在防護區疏散出口的門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裝高度為中心點距地面1.5m .機械應急操作裝置應設在儲瓶間內或防護區疏散出口門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6、氣體滅火系統的操作與控制,應包括對開口封閉裝置、通風機械和防火閥等設備的聯動操作與控制。
7、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場所,各防護區滅火控制系統的有關信息,應傳送給消防控制室。
8、氣體滅火系統的電源,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采用氣動力源時,應保證系統操作和控制需要的壓力和氣量。
9、組合分配系統啟動時,選擇閥應在容器閥開啟前或同時打開。
二、要求
1、防護區應有保證人員在30秒內疏散完畢的通道和出口。
2、防護區內的疏散通道及出口,應設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標志。防護區內應設火災聲報警器,必要時,可增設閃光報警器。防護區的入口處應設火災聲、光報警器和滅火劑噴放指示燈,以及防護區采用的相應氣體滅火系統的性標志牌。滅火劑噴放指示燈信號,應保持到防護區通風換氣后,以手動方式解除。
3、防護區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并能自行關閉;用于疏散的門必須能從防護區內打開。
4、滅火后的防護區應通風換氣,地下防護區和無窗或設固定窗扇的地上防護區,應設置機械排風裝置,排風口宜設在防護區的下部并應直通室外。
5、儲瓶間的門應向外開啟,儲瓶間內應設應急照明;儲瓶間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地下儲瓶間應設機械排風裝置,排風口應設在下部,可通過排風管排出室外。
6、經過有爆炸危險及變電、配電室等場所的管網、殼體等金屬件應設防靜電接地。
7、有人工作防護區的滅火設計濃度或實際使用濃度,不應大于有毒性反應濃度(LOAEL濃度).
8、防護區內設置的預制滅火系統的充壓壓力不應大于2.5兆帕.
9、滅火系統的手動控制與應急操作應有防止誤操作的警示顯示與措施。
10、熱氣溶膠滅火系統裝置的噴口前1.0m內,裝置的背面、側面、頂部0.2m內不應設置或存放設備、器具等。
11、設有氣體滅火系統的場所,宜配置空氣呼吸器。
?消防施工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系統,消防給水3.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排煙機通風空調系統,防火卷簾、擋煙垂壁和防火門,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系統主要內容,火災探測器及接口部消防工程施工件,報警按鈕、現場模塊及指示部件。
??消防施工火災報警控制器及火災報警顯示器,直流不間斷電源,氣體滅火控制系統,消防電話系統,消防應急廣播系統,圖形顯示系統,聯網系統,消防給水系統,防給水系統由消防給水水源、消防給水設備、管路系統、室內滅火設備及系統附件組成。消防給水設備分為:自動給水設備(消防水箱)、主要給水設備(消防水泵)、臨時給水設備(水泵接合器)、局又可部增壓設備(氣壓消防給水設備)。
??消防施工室內消防系統指安裝在室內,用以撲滅發生在建筑物內初起的火災的設施系統。消防施工它主要有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消防系統、水霧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滅火系統、鹵代烷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等。根據火災統計資料證明,安裝室內消防系統是有效的和必要的措施。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由灑水噴頭、報警閥組、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或壓力開關)等組件,以及管道、供水設施組成,并能在發生火災時噴水的自動滅火系統。
消防控制室內設備的布置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設備,值班、維修人員都要占有一定的空間。為便于設計和使用,又不致造成浪費,《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對消防控制室內控制設備的布置作了明確規定:
??1.盤前操作距離:單列布置時不應小于1.5米,雙列布置時不應小于2米。
??2.在值班人員經常工作的一面,消防設計控制盤至墻的距離不應小于3米。
??3.盤后維修距離不應小于1米。
??4.控制盤的排列長度大于4米時,控制盤兩端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米的通道。
??5.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安裝在墻上時,消防設計其主顯示屏高度宜為1.5米~1.8米,其靠近門軸的側面距墻不應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2米。
?消防設計工程驗具體的驗收條件是: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經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初驗合格后,由建設單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交要求組織消防驗收的報告,并填報《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消防設計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3.消防給水、消防車道檢查報告。
??4.消防設計工程施工企業的消防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5.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消防質量驗收合格的報告。
??6.公安消防機構的審批文件,包括:施工圖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裝修工程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其它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
??7.消防設計專篇及消防設計變更技術聯系單。
??8.消防設計產品生產許可證明復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構件和消防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合格證明,主要消防產品、設備的生產單位對其產品、設備的數量、型號及施工安裝質量的確認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