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為一個舞臺燈光師,還是得從許多基礎的方面入手的,首先對燈光器材要能熟練掌握,要學習相應的光學知識,對光色、色溫、光譜、入射、反射、散射、疊加、衰減等許多基本原理都要掌握。對器材的特性、用法要了如指掌。同時,了解色彩會產生的直接心理效應也很重要,這直接影響到燈光師在舞臺上的專業素養。
舞臺照明,貴在突出視覺、寫實、審美和表現四大要素。經歷了多年演變。逐漸發展成今天比較完善和先進的照明系統。演出照明設計是否成功,是以舞臺燈光的處理是否得當為標志。舞臺燈光是演出空間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根據情節的發展對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場景進行的視覺環境的燈光設計,并有目的將設計意圖以視覺形象的方式再現給觀眾的藝術創作。應該、系統的考慮人物和情節的空間造型,嚴謹地遵循造型規律,運用好手段。
舞美設計與制作,不能夠生搬硬套,一定需要我們開動腦筋來進行思維腦洞大開,發揮想象,然后設計出時尚或超前的藝術架構,這樣做舞美才能夠說是達到了一定的水平,如果大家都在你抄我的我抄你的,沒有新意不能根據不同的舞臺主題來設計與制作,那么,這樣的舞美制作公司是沒有前途的,也是不能在市場上越做越強越做越大的。
舞美設計兼有時間藝術和空間藝術的性質,是四維時空交錯的藝術,具有很強的技術性和對物質條件的依賴性。它在藝術創作上屬二度創造,具有從屬(演員表演)的性質。在演出中它具有多方面的功能:通過人物造型和景物造型塑造人物形象。創造和組織戲劇動作空間。表現動作發生的環境和地點。創造劇情所需的情調和氣氛。通過形象的創造幫助演員揭示人物的內心世界和劇本所表現的思想內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