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的設立應具備的條件
1、下列人員可以申請開辦私營企業:
⑴農業村民;
⑵城鎮待業人員;
⑶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
⑷辭職、退職人員;
⑸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
2、與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和從業人員;
3、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4、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新版營業執照將印制、邊框、標題(營業執照)、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登記機關公章、年月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監制等內容,打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號碼、記載事項名稱及內容、二維碼等內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報提示語。
正本與副本的區別
營業執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實質上是沒有區別的。如果講區別,那僅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須懸掛”在經營場所的明顯處,否則你可能因未懸掛執照而受到處罰;副本一般用于外出辦理業務用的,比如: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簽訂合同等等。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規定。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