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介
泡沫噴頭是產生和噴射空氣泡沫的滅火設備,泡沫混合液經管道輸送到泡沫噴頭,在泡沫噴頭出口處吸入空氣,形成空氣泡沫,噴灑在被保護的危險區內,達到滅火的目的,主要用于低倍數泡沫噴淋系統。
2、滅火原理
當具有一定壓力的泡沫混合液流經泡沫噴頭的內腔時,由于節流,使流速增大,壓力減小,形成負壓,吸入空氣,經噴頭內的擊散作用,形成一定倍數的空氣泡沫滅火。
3、技術特點
用噴頭噴灑泡沫的固定式滅火系統稱為泡沫噴淋系統。
(1)泡沫噴淋滅火系統適用于甲、乙、丙類液體可能泄漏和消防設施不足的場所。泡沫噴淋系統除能起到滅火作用外,還能起到:
①對保護物體有冷卻作用;
②對著火以外的其他設施有降低熱輻射作用;
③對流散到地面的液體初期火災起撲滅和控制作用。泡沫噴淋滅火系統不適于深度超過25mm的水溶性液體。
(2)泡沫噴淋系統一般分吸人空氣型(簡稱吸氣型)和非吸人空氣型(簡稱非吸氣型)。當采用吸氣型泡沫噴頭時,應采用蛋白泡沫液YE、氛蛋白泡沫液YEF、水成膜泡沫液YEQ或氟蛋白抗溶性泡沫液YEDF6等,當采用非吸氣型泡沫噴頭時,必須采用水成膜泡沫液。
(3)當采用蛋白泡沫液或氛蛋白泡沫液保護非水溶性甲、乙、丙類液體時,其泡沫混合液供給強度不應小于SL/( min·mZ),連續供給時間不應小于10min。泡沫噴淋供給強度以及連續供給時間
(4)泡沫噴淋系統應設自動報警裝置。系統宜采用自動控制方式,但必須設有手動控制裝置。設置泡沫噴淋系統是為了能及時、有效地、撲救或控制初期火災,避免火災蔓延擴大。但是,自動控制并非完全隨人們的意愿,也有失靈的時候,這就需要設有手動輔助控制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