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主要代表社會地位,有高職稱的人享有較高的社會經濟和福利待遇,與實際技能未必有直接關聯。職稱通過申報,評審,由主管部門授予,一般認為決定是否授予職稱是由主管部門領導決定,主要是評審形式。可評審專業:水利、電氣、機電、機械、園林、市政、暖通、排水、電子、道路與橋梁、測繪、交通、環保、林業、輕工、化工等,專業齊全。
評審職稱一般需要職稱申報人具備有一定的學歷水平,一般學歷大專,工作了一定相應的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和榮譽成果,通過了單位審核,可以向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評審材料,經過評審委員們綜合考察評價后可以獲得相應的職稱資格,并可以獲得政府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認可,按照相關政策給予相應的職稱待遇。
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并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職稱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高級職稱的分類: 高等學校教師、社會科學研究、自然科學研究、衛生技術人員、工程技術人員、農業技術人員、新聞專業人員、出版專業人員、圖書資料專業、文物博物專業、檔案專業人員、工藝美術專業、技工學校教師、體育教練員、翻譯專業 、廣播電視播音、海關專業人員、會計專業、統計專業、經濟專業人員、實驗技術人員、中等專業學校教師、中學教師、小學(幼兒園)教師、藝術專業、公證員、律師、船舶技術人員、民用航空飛行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