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發展改革部門和商務部門對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界定并不相同。對于敏感國家和地區,發改部門指的是“與我國未建交的國家和地區;發生戰爭和內亂的國家和地區。根據我國締結和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等,需要限制企業對其投資的國家和地區;其他敏感的國家和地區”。商務部門指的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建交的國家、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必要時,商務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和地區的名單”。
規定:“限制境內企業開展與國家和平發展外交方針、互利共贏開放戰略以及宏觀調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資”,其中包括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
境外投資備案,也稱為ODI備案;通常情況下,中國企業投資者必須獲得至少三個政府部門的登記或核準,分別是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委”)、商務主管部門(“商務部”)、外匯管理部門(“外管局”)其職權和管理事項分別為:1、發改委,負責規劃、監管和協調中國經濟發展和行業政策,主管對外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2、商務部(廳),負責具體境外投資事項審批或核準,并發放中國企業境外投資證書;3、外管局,負責對境外投資的外匯登記及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