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上的水泥煙道基本達不到建設部和國家發改委頒布的國家標準《住宅廚房、衛生間排氣道JGT194-2006 》和《玻璃纖維增強水泥排氣管道JCT854—2008》的要求,水泥煙道產品的抗柔性沖擊性、耐火極限二個重要指標均很難達到標準要求。當廚房發生火災時,水泥煙道容易燃燒脫落,對已裝修好的廚房會導致嚴重破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及公 共利益造成極大隱患。
排煙道大多是采用高強玻鎂耐火煙道板材以機械化組合拼裝生產而成的高強耐火排煙道并在煙道內部設置變壓拔氣構件,而且必須按照國家標準《通風管道耐火實驗方法GB/T17428-2009》進行型式檢驗,耐火極限需要達1.0h以上;高強耐火排煙道具有自重輕、強度高、不變形、耐火性能好、抗柔性沖擊性能強、便于安裝、隔聲性能好、不易破壞等特點。廣泛應用于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廚房排煙和衛生間排氣。
第8.5.3條規定:民用建筑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置排煙設施:(1)設置在一、二、三層且房間建筑面積大于100m2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設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2)中庭;(3)公共建筑內建筑面積大于100m2且經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間;(4)公共建筑內建筑面積大于300m2且可燃物較多的地上房間;(5)建筑內長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第8.5.4條規定: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內的無窗房間,當總建筑面積大于200m2或一個房間建筑面積大于5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時,應設置排煙設施。
第12.3.3條規定:機械排煙系統與隧道的通風系統宜分開設置。合用時,合用的通風系統應具備在火災時快速轉換的功能,并應符合機械排煙系統的要求。第12.3.4規定:隧道內設置的機械排煙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1)采用全橫向和半橫向通風方式時,可通過排風管道排煙;(2)采用縱向排煙方式時,應能迅速組織氣流、有效排煙,其排煙風速應根據隧道內的不利火災規模確定,且縱向氣流的速度不應小于2m/s,并應大于臨界風速;(3)排煙風機和煙氣流經的風閥、消聲器、軟接等輔助設備,應能承受設計的隧道火災煙氣排放溫度,并應能在250℃下連續正常運行不小于1.0h。排煙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