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只有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工程,才需要進行消防設計備案、消防驗收備案。對于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消防工程施工許可證審批手續、實行持證施工安裝調試的建筑消防設施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固定滅火系統:含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 統、固定泡沫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
3、建、構筑物承重結構防火噴涂保護;
4、防火卷簾門及其控制系統。
消防安裝工程必要的施工流程:
1、安裝準備及材料要求:
(1)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須協助甲方進行消防設施的設計審核,未經設計審核或設計審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
(2)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須向消防部門申報有關資料,辦理消防施工進場許可證。
(3)所選用的材料必須在消防部門經過登記并具有消防部門發放的準銷證。
2、消防工程施工階段 噴頭安裝、報警閥組安裝、消火栓箱安裝等其它組件安裝。
3.、消防系統調試及驗收。
消防工程施工技術交底,關鍵是在結構、裝修、竣工前設備調試等施工時,如何協調配合各個專業進行施工,關于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對各個專業的要求與合作是否明確。消防聯動設備加工訂貨的要求是否具體細化。消防聯動設備控制調試配合的專業及設備是否明確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