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條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經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初驗合格后,由建設單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交要求組織消防驗收的報告,并填報《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3.消防給水、消防車道檢查報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業的消防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5.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消防質量驗收合格的報告。 6.公安消防機構的審批文件,包括:施工圖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裝修工程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其它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 7.消防設計專篇及消防設計變更技術聯系單。 8.消防產品生產許可證明復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構件和消防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合格證明。 主要消防產品、設備的生產單位對其產品、設備的數量、型號及施工安裝質量的確認報告。 9.地下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消防設施系統調試報告;施工單位出具的消防設施聯動測試報告;操作維護管理手冊。
主體建筑通過消防驗收后,進行二次裝修前,需要把裝修設計圖報消防主管機構審核,也稱為消防報建。2009年5月1日國家新消防法頒布實施后,符合條件的項目直接在網上申報。
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系統主要內容:火災探測器及接口部件,報警按鈕、現場模塊及指示部件,火災報警控制器及火災報警顯示器,直流不間斷電源,氣體滅火控制系統,消防電話系統,消防應急廣播系統,圖形顯示系統,聯網系統。
凡符合國家有關規范,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的場所,申辦消防許可證時,建筑面積 2000 平方米 (不含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三日內辦理完畢,建筑面積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五日內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