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頒發 1、參考科目總分達到規定標準即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事廳發文確認。 2、省職改辦負責安排各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打印工作,省職改辦負責證書驗印,各市州人事職改部門和省直單位人事(職改)部門負責證書的頒發。
中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中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中級工程師
年限要求
⒈ 中專畢業:在同專業或相近專業崗位上見習期滿1年,可認定為
技術員,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可認定助理工程師。
⒉ 大專畢業: 在同專業或相近專業崗位上見習期滿1年,可認定
為技術員,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⒊ 大學本科畢業: 在同專業或相近專業崗位上見習期滿1年,可
認定為助理工程師,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可晉升工程師(中
級)。
⒋ 雙學士學位獲得者,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再從事專業技術工
作3年,可晉升工程師(中級)。
⒌ 碩士學位獲得者,在本專業工作1.5-3年,可認定為工程師(中
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