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對象是風險,管理的結果要么是,要么是事故。我們說“的規律”,確切地說,就是事故發生的規律,就是事故是怎么發生的。世間的事都有個前因后果,事故這個結果也有原因,原因就在于事故相關的各個環節,就是說,事故是一系列事件發生的后果。這些事件是一系列的,一件接一件發生的,就是“一連串的事件”。所以,管理上就有了“事故鏈”原理。事故讓人們看到了一個鎖鏈:初始原因→間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傷害。這是一個鏈條,傳統、社會環境、人的不行為或物的不狀態、人的失誤、事故傷害;又像一張張多米諾骨牌,一旦張倒下,就會導致第二張、第三張直至第五張骨牌倒下,終導致事故發生,出現相應的損失。按照“事故鏈”原理的解釋,事故是因為某些個環節在連續的時間內出現了缺陷,這些不止一個的缺陷構成了整個體系的失效,釀成大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