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頒發 1、參考科目總分達到規定標準即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事廳發文確認。 2、省職改辦負責安排各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打印工作,省職改辦負責證書驗印,各市州人事職改部門和省直單位人事(職改)部門負責證書的頒發。
按規定參加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且成績合格(教授級高工或符合相關條件的其他人員可以免考)。 中級職稱資格申報者須有二篇論文;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職稱資格申報者須在省市級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過二篇論文;教授級高工申報者須在國家機關確認的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三篇以上。
1.申報晉升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各專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水平能力測試,測試合格者方可申報相應等級的任職資格。水平能力測試由市職改辦負責,具體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組織實施。 2.凡在任職期間工作嚴重失職,或有重大責任事故,或違反國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處分,不能參加推薦評審。 3.評審費按物價部門的規定執行,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提高標準。
工程師分類:環境工程、 土木建筑、土建結構、土建監理、土木工程、巖石工程、巖土、土巖方、風景園林、園藝、園林、園林建筑、園林工程、園林綠化、古建筑園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裝、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設計、建筑裝飾、建筑監理、裝修裝飾、裝飾、測量、工程測量、電力、電子、電子信息、電子系統、電氣、電氣工程、電氣設備、電氣自動化、工業自動化、制冷與空調維護、暖通、暖通空調安裝、腐蝕與防護、熱能動力、機電、機電工程、機電一體化、光電子技術、化工、化工機械、機械、機械制造、機械設計制造、機械機電、汽車維修、設備安裝、水利、水利水電、水電、水暖、水電安裝、水電工程、給排水、鍋爐、窯爐、路橋、路橋施工、道路與橋梁、隧道工程、計算機技術、計算機及應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預決算、概預算、結構、結構設計、通信、、造價、講師、統計師、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技術等。 經濟類 :會計 經濟 統計等專業 經濟管理、工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勞動工資、農業經濟、運輸經濟、財稅金融。 機械機電類 :機械機電 鍋爐 設備安裝 水利電力 電氣 電子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