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頒發 1、參考科目總分達到規定標準即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事廳發文確認。 2、省職改辦負責安排各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打印工作,省職改辦負責證書驗印,各市州人事職改部門和省直單位人事(職改)部門負責證書的頒發。
職稱是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等級稱號。 職稱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一種任職資格,它不是職務。是從事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的人員達到一定專業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后,經過考評授予的資格。
職稱是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等級稱號。 職稱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一種任職資格,它不是職務。是從事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的人員達到一定專業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后,經過考評授予的資格。
中級工程師 年限要求 ⒈ 中專畢業:在同專業或相近專業崗位上見習期滿1年,可認定為 技術員,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可認定助理工程師。 ⒉ 大專畢業: 在同專業或相近專業崗位上見習期滿1年,可認定 為技術員,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⒊ 大學本科畢業: 在同專業或相近專業崗位上見習期滿1年,可 認定為助理工程師,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可晉升工程師(中 級)。 ⒋ 雙學士學位獲得者,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再從事專業技術工 作3年,可晉升工程師(中級)。 ⒌ 碩士學位獲得者,在本專業工作1.5-3年,可認定為工程師(中 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