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文件的精神,自2020年起,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設初級、中級、高級,初級職稱只設助理級,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
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助理經濟師、經濟師、高級經濟師、正高級經濟師。
經濟專業人員初、中級實行以考代評的方式,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副高級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方式,正高級一般采取評審方式。初級、中級、副高級考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科目、統一大綱。
考生參加高級經濟師考試合格后,還需要參加并通過評審,才能獲得高級經濟師資格。參加高級經濟師考試合格并通過評審者,可獲得高級經濟師任職資格,有了聘任資格之后,被單位聘任即可取得高級經濟師職稱,享受相應的薪資待遇。
高級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采用的是“考評結合”的形式進行,考生必須通過考試和評審之后才能獲得高級經濟師資格。高級經濟師的考試是由全國統一組織,每年度舉行一次;而高級經濟師評審是由各地自行組織,也是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