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與學識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等級稱號, 也稱專業技術資格,是專業技術人員學術、技術水平的標志,代表著一個人的學識水平和工作實績,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同時也是對自身專業素質的一個被社會廣泛接受、認可的評價。
各職稱系列均設置初級、中級、高級職稱,其中高級職稱分為正高級和副高級,初級職稱分為助理級和員級,可根據需要僅設置助理級。 職稱評審標準分為國家標準、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 各職稱系列國家標準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 地區標準由各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標準,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 單位標準由具有職稱評審權的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標準、地區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 地區標準、單位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標準。
申報副高級職稱評審要求: (1)獲得大專學歷并取得中級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7年,可申報評審副高級職稱。 (2)獲得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級工程師職稱滿5年后,可申報評審副高級職稱。 (3)獲得碩士學歷學位,取得中級工程師滿4年后,可以申報副高級工程師。 (4)獲得博士學位,取得中級工程師,從事專業技術滿2年后,可申報評審副高級工程師職稱。
中級工程師評審要求:理工科畢業, (1)中專學歷,取得初級職稱滿5年后,可申報評審中級職稱。 (2)本科畢業滿5年以上、專科滿7年以上可申報評審中級職稱。或者本科畢業或大專畢業取得初級工程師滿4年后,可申報評審中級職稱。 (3)獲得碩士學歷或學位畢業從事專業技術滿3年可初定中級職稱。 (4)獲得博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可初定中級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