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設計是工業設計的核心,是企業運用設計的關鍵環節,它實現了將原料的形態改變為更有價值的形態。工業設計師通過對人生理、心理、生活習慣等一切關于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認知,進行產品的功能、性能、形式、價格、使用環境的定位,結合材料、技術、結構、工藝、形態、色彩、表面處理、裝飾、成本等因素,從社會的、經濟的、技術的角度進行創意設計,在企業生產管理中保證設計質量實現的前提下,使產品既是企業的產品、市場中的商品,又是老百姓的用品,達到顧客需求和企業效益的完美統一。
設計師不同于工程師,也不同于藝術家。工程師掌握操作技術工程,藝術家的創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個人感情的行為,他(她)可以放任。由此看來,工業設計可規劃為:在集合了工程技術經驗和文化、藝術修養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規范性的生活工具的設計,創作設計師意念的作品。
國際工業設計協會聯合會自1957年成立以來,加強了各國工業設計專家的交流,并組織研究人員給工業設計下過兩次定義。在1980年舉行的第十一次年會上公布的修訂后的工業設計的定義為:“就批量生產的產品而言,憑借訓練、技術知識、經驗及視覺感受而賦予材料、結構、構造、形態、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裝飾以新的品質和資格,這叫做工業設計。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工業設計師應在上述工業產品的全部側面或其中幾個方面進行工作,而且,當需要工業設計師對包裝、宣傳、展示、市場開發等問題的解決付出自己的技術知識和經驗以及視覺評價能力時,也屬于工業設計的范疇。”
工作內容 1、產品設計 2、企業形象設計(Corporate ldenltification System,簡稱CIS) 3、環境設計(人與硬件之間的界面設計) 4、進行產品生產的可行性評估,預見并解決產品生產環節中的技術難點并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