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定義
古籍
古籍(6張)
“古”是相對于“今”而來的,未采用現(xiàn)代印刷技術(shù)印制的書籍,皆可稱之為古籍。 [2]
當(dāng)人們開始有意識地將文字刻寫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借以記錄知識、傳播思想,圖書才開始出現(xiàn)。在《中國古籍編撰史》中提出圖書必須具備以下六個構(gòu)件:
知識信息;
著作方式;
文字;
物質(zhì)載體;
文字制作技術(shù);
裝訂形式。
以這六條標(biāo)準(zhǔn)來衡量諸多圖書起源的幾種說法:“陶器說”過分強(qiáng)調(diào)陶文的作用,但陶文是可有可無的裝飾品;“河圖洛書”只是出自荒古的神話傳說,不足為憑;甲骨、青銅、石刻均不能稱之為圖書。
把清代末年作為古籍的下限要比1840年作為下限來得合適。當(dāng)然,這個下限仍舊是粗線條的。即辛亥革命以后的著作如果在內(nèi)容或形式上沿襲前此的古籍而并未完全另起爐灶,如對古籍所作的舊式校注或舊體詩文集之類,一般仍可劃入古籍范圍。采用新體裁對古籍所作的研究或注釋,才不叫古籍,而算作對古籍的整理研究。
書者,述也,以文字記述事物者也,書之含義甚多,今人稱述書為書籍,為別于書法言也。書籍之肇始甚早,文字發(fā)明之后,即有書籍。不過,各代所用書寫之質(zhì)料,及其裝訂之形式,多有不同耳。從古至清,所有之書籍,以其形式可分為三期。由古至周末,為簡牘時期;由秦至唐,為卷軸時期;由宋至清,為線裝時期
至宋,因長卷之種種不便,遂依據(jù)葉子之格式,而改進(jìn)為今日之線裝式。即將一葉分割,使不連續(xù),以一葉為一板,一葉為變易,但在檢閱上、誦讀上以及收藏,其為便利已不可以道里計也。故吾人所讀之線裝書,其實際肇始于宋,為時僅千年。宋以前,絕未有線裝書也。文字多為刻印,抄寫者甚少。至宋仁宗慶歷中,有布衣畢升為活板,用膠泥刻字,從此又有活字印板之發(fā)明。元王楨亦有活字印刷法。明弘治嘉靖中,無錫華燧、安國先名曰“了聚珍板”。是均活字印刷也。在印刷上比較經(jīng)濟(jì),但在書籍上,固與刻印無殊也??傊?,自宋至清,其書籍之形式完全相同,均為線裝,故此時期謂之為線裝時期。清末則漸有洋裝,民國后且有取線裝而代之之勢,其形式與裝訂,盡人所悉,毋庸贅述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