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建筑物拆卸下來的廢舊木材,一部分可以直接當木材重新利用,如較粗的立柱,櫞,托梁以及木質較硬的橡木,柃木,紅杉木,雪松在廢舊木材重卷板 得用前,應充分考慮以下兩個因素:1木材腐壞,表面涂漆和粗糙程度。2木材上尚需拔除的釘子以及其他需清除的物質。
廢舊木材的利用等級一般需做適當降低。
對于建筑施工產生的多余木料,木條,清除其表面污染物后可根據其尺寸直接利用,而用降低其使用等級,如加工成樓梯,欄桿,室內地板,護壁板或地板和飾條等。
我國標準中的原條長度范圍為5-35m,小原條為3-1Om。判斷是否為原條主要根據兩點。一是看其有沒有經 過截鋸造材,巳進行橫截的不能被當作原條;二是看其是否符合原條的尺寸標準,如一根杉木,雖未經過鋸截,但由于其材長不足5m.不符合杉原條的尺寸要求,但符合直接用原木的尺寸要求,所以不能當原條,應判為原木,之所以要對原條和原木加以判別,主要是因為它們的檢量規則和材積計算公式均不一樣,只有正確判定材種才能對木材產品正確檢驗。
普通鋸材是指廣泛用于工業、農業、建筑及其他用途的鋸材,按樹種不同叉分為針葉樹普通鋸材和闊葉樹普通鋸材。特等鋸材是指適用于某一特殊用途的優質鋸材,按樹種不同分為針葉樹特等鋸材和闊葉樹特等鋸材。專用鋸材是指專門用于某一項建設或某一種用途的鋸材,鋸材的尺寸、材質和樹種均有一定的特殊要求,這類鋸材主要有枕木,鐵路貨車鋸材、載重汽車鋸材、罐道木、機臺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