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是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一個分級標準。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應當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過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于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所制定的。
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分類
1、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2、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3、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4、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5、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6、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7、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8、隧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9、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10、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11、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12、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13、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14、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1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16、公路路面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17、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18、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19、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20、鐵路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21、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22、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23、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24、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25、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26、航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27、通航建筑物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28、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29、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30、水利水電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31、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32、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33、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34、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35、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36、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建筑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不劃分類別與等級
由于三大類標準內容過多,且各分項在網上均能查閱,故此處只列舉建筑施工總承包類的標準。其他見參考文獻 [1]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1.1 一級資質標準
1.1.1 企業資產
凈資產1億元以上。
1.1.2 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1.1.3 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2項;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項。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