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依據
1、靜音房聲學設計符合《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96)
2、靜音房聲學設計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T12348-1990)
3、靜音房結構設計符合《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J118-88)
4、符合《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
5、滿足《建設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年版)
6、滿足《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照明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9-96)
地面
靜音房的地面隔振處理也是很重要的,如果處理不好,整個靜音房的隔音效果也會大打折扣,地面的聲音主要來自地面的腳步聲、撞擊聲、機器運作的聲音等低頻空氣聲和高頻噪聲。通常的處理方案就是孔明豁免方整體使用雙“懸浮”結構,形成“浮筑”,采用隔振溝的形式做成懸浮地板,將整個靜音房置于其上,同時地板采用減震墊和阻尼減震器能有效阻斷來自車間的振動波等噪聲。
聲學效果
本底噪音要求不高于45dB,正常范圍在45-20dB之間,低于20dB消聲室才能滿足。
1、工作人員在使用電源時,電壓小于220V;
2、禁止對靜音房墻體進行猛烈撞擊或使用堅硬物體碰撞墻壁;
3、禁止擅自改動靜音房結構,以免損壞靜音房的牢固性;
4、禁止在靜音房內使用高溫、潮濕、易爆易燃、強腐蝕性物品;
5、工作人員在靜音房工作時,請保持靜音房內整潔;
6、靜音房隔音門軸承定期加注潤滑油,保持轉動靈活;
7、工作人員定期檢查維護,清潔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