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公證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委托的香港律師對其所需要的文件進行核實、核查、證實并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機構(司法部)加蓋轉遞章,用于香港公司在中國內地投資時使用。
香港律師公證常見的有三種,一種是在香港本地使用的香港律師公證;二是在中國國內使用的中國委托公證;三是除了香港和國內使用的世界其他地區使用的國際公證。隨著香港和國內聯系的日益緊密,彼此相輔相成,港人到內地探親、定居、領養子女或結婚的數量隨之增多,此外,大量的港商到內地從事投資、經商活動,然而內地有關部門及人士無法了解香港當事人的真實情況。
香港律師公證是由香港律師(也稱為中國委托公證人)出具的,并加蓋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轉遞專用章的公證文書。它分為企業證明書類別與個人證明類別。可辦理的公證文件,香港公司資料文件、香港結婚證、香港出生證明(聲明書)、香港委托書、香港房產證、香港個人聲明、香港身份證、回鄉證等公證。
香港律師公證的范圍:
公司、企業法人從事經貿活動所需的下例文書,事實公證:
1.法人資格、商業登記證、行業許可證公證;
2.公司章程、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合同公證;
3.董事會決議、董事名單公證;
4.公司資質、資金、經營業績、財務報表、評估報告、審計報告等資信證明;
5.任命書、授權書、委托書公證;
6.申請書、承諾書、聲明書公證;
7.商標注冊證明、產品檢驗證明、產品生產批件公證;
8.判決書、仲裁書、申請執行書公證;
9.公司納稅公證、公司未破產公證;
10.公司印章、公司負責人簽名、印章公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