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是組織、社團經特定的程序制定的關于組織規程和辦事規則的規范性文書,是一種根本性的規章制度。章程與規則的關系類似于憲法和法律。下面一起來詳細了解一下章程!
一、章程的特點:
1、穩定性:章程是組織或團體的基本綱領和行動準則,在一定時期內穩定地發揮其作用,如須更動或修訂,應履行特定的程序與手續(經組織全體成員或其代表審議通過);有關單位開展業務工作的章程,是基本的辦事準則,也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宜輕易變動。
2、約束性:章程作用于組織內部,依靠全體成員共同實施,不由國家強制力予以推行,但要求其下屬組織及成員信守,有一定的規范作用和約束力。
二、章程的種類:
1、組織章程:由各類社會組織制定,用以對本組織的性質、宗旨、任務、機構、人員構成、內部關系、職責范圍、權利義務、活動規則、紀律措施等做出明確規定,如《中國共產黨章程》、《XX公司章程》、《XX基金會章程》等。
2、業務工作章程:主要由有關企事業單位制定,闡明其業務性質、運作方式、基本要求、行為規范等,如《XX學院辦學章程》、《招生簡章》、《招工簡章》等。
三、章程的寫作要求:
1、內容完備:
章程的內容要包括社團名稱、宗旨、任務、組織機構、會員資格、入會手續、會員權利義務、的產生和任期、會費的繳納和經費的管理使用等。必要的項目要完備,既突出特點又照顧。
2、結構嚴謹。
全文由總到分,要有合理的順序。分的部分,一般是先講成員,后講組織;先講全國組織,次講地方組織,后講基層組織;先講對內,后講對外。要一環扣著一環,體現嚴密的邏輯性,使章程成為一個有機的統一體。
章程的條款,要完整和單一。一條表示一個意思,不要把一個完整的意思拆成幾條,弄得零零碎碎;也不要把幾個意思合在一條之中,交叉雜亂。這樣,才便于稱說,便于執行,便于引用。
3.明確簡潔。
章程特別強調明確簡潔。要盡力反復提煉,用很少的話就把意思明確地表達出來。
章程用斷裂行文法,用條文表達,句與句、段與段之間有一定的跳躍性,一般不要用“因為……所以……”,“雖然……但是……”等關聯詞語。
章程的語言多用詞語的直接意義,不用比喻、比擬、夸張和婉曲等修辭手法。這樣,語義毫不含糊,沒有歧義,讓人一看就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