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從事高處作業人員要堅持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認識掌握高處墜落事故規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樹立思想和具有預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嚴格執行法規,當發現自身或他人有違章作業的異常行為,或發現與高處作業相關的物體和防護措施有異常狀態時,要及時加以改變使之達到要求,從而為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腳手架上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要按規定搭設腳手架、鋪平腳手板,不準有探頭板;防護欄桿要綁扎牢固,掛好網;腳手架載荷不得超過270kg/m2;腳手架離墻面過寬應加設防護;并要實行腳手架搭設驗收和使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建筑物的樓梯口、電梯口及設備安裝預留洞口等(在未安裝正式欄桿,門窗等圍護結構時),還有一些施工需要預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凡是在2.5m以上,洞口若沒有防護時,就有造成作業人員高處墜落的危險;或者若不慎將物體從這些洞口墜落時,還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員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高空作業通常指的是高處作業,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國家標準GB/T 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規定,高處作業為:“在距墜落高度基準面(3.2)2m或2m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筑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筑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