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工程師評定原則 《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任職基本條件: 擔任工程師職務,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下列部門之一的條件 ⑴生產、技術管理部門 ①基本掌握現代生產管理和技術管理的方法,有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的能力。 ②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生產技術管理的實踐經驗,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和經濟效益。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⑵研究、設計部門 ①有獨立承擔較復雜項目的研究、設計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②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工作的實踐經驗,能吸收、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在提高研究、設計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績。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中級工程師 年限要求 ⒈ 中專畢業:在同專業或相近專業崗位上見習期滿1年,可認定為 技術員,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可認定助理工程師。 ⒉ 大專畢業: 在同專業或相近專業崗位上見習期滿1年,可認定 為技術員,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 ⒊ 大學本科畢業: 在同專業或相近專業崗位上見習期滿1年,可 認定為助理工程師,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可晉升工程師(中 級)。 ⒋ 雙學士學位獲得者,可認定為助理工程師,再從事專業技術工 作3年,可晉升工程師(中級)。 ⒌ 碩士學位獲得者,在本專業工作1.5-3年,可認定為工程師(中 級).
助理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職稱是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等級稱號。 職稱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一種任職資格,它不是職務。是從事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的人員達到一定專業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后,經過考評授予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