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是香煙,于中央領導和招待國賓用煙,不上市銷售。北京有一個處專門負責熊貓煙的接受和結算工作。此外,外交部每年也要一些熊貓香煙,供各國駐外使領館招待用煙或中央高層領導出訪時,以禮品形式送給元首級人物。熊貓香煙一直為細支煙(圓周為25.5毫米),在上世紀60-70年代,粗支煙(27-27.5毫米)盛行時,熊貓煙規格沒有改過,因為熊貓煙的原料太珍貴了。熊貓煙的長度為70毫米,加接過濾嘴后為81毫米(65毫煙支加15毫米濾嘴)。
“熊貓”作為煙用商標,早是使用在煙斗絲的包裝上。過去,上海卷煙二廠(后改名為“上海卷煙廠”)除生產卷煙外,也曾生產過煙斗絲。其中有一種用圓形扁鐵盒裝的煙斗絲,名字叫“熊貓牌”,在裝這種煙斗絲的鐵盒上就印有一對憨態可掬的熊貓。 1956年,中國共產黨要召開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食品工業部交給上海煙草公司一項重要任務----趕制一批特殊卷煙,向“八大”獻禮。經過仔細研究,上海煙草公司領導班子決定將此項任務交給當時的上海卷煙二廠。
“黃金葉”品牌卷煙于1951年創牌投產。在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黃金葉”成為了風云一時的全國產品,并暢銷于全國20多個省、市、自治區,不僅成為中國民族卷煙工業的代表性品牌,更成為了河南的一張經濟名片。曾多次榮獲國家及省部級優質產品獎。并在1999年榮獲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國十大暢銷牌號之一。2006年,“黃金葉”被認定為“商標”。
由于“中華”煙原料數量較少,至八十年代每年產量一般在幾千箱,不超過一萬箱(根據原料數量而定)。大躍進年代,原料更是匱乏,國產陳煙葉供不應求,于是采用了人工發酵煙葉工藝技術,同時,開始人工挑葉(解把挑葉)。“文化大革命”前,煙葉由中央統一調撥,“文化大革命”中,原料供應發生困難,“中華” 煙每年生產一些,但數量甚少。“文化大革命”結束后,開始少量使用一些進口煙葉(美國、泰國、津巴布韋等),但須每年向中央申請外匯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