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和耐火等級; 3、建筑防火防煙分區和建筑構造; 4、疏散和消防電梯; 5、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 6、防煙、排煙和通風、空調系統; 7、消防電源及其配電; 8、火災應急通道、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疏散指示標志; 9、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內部裝修; 11、建筑滅火器配置; 12、國家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消防的其他內容; 13、查驗消防產品有效文件和供貨證明。
根據《中共辦公廳關于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和《中央編辦關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劃轉核增行政編制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8〕169號),消防救援機構向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移交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工作,移交承接的范圍為各級消防救援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號,第119號令修改)承擔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職責。
電氣的消防報建主要做的是各單體的平面布置,比如探頭、手報、警鈴、電話插孔、啟泵按鈕等,平面可不連線,意思是說只要各消防元件布置到位即可,一般地下室是重點,再一個就是系統,雖然平面可不連線,但系統不可馬虎,審的較嚴,還有就是消防設計的說明,防護對象的保護等級、系統組成、系統的控制(聯動)系統接地等等,一點就是要細。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申報條件: 1.填報《建筑內部裝修防火審核申報表》; 2.經原土建設計單位簽證認可的裝修平、立、剖面設計圖紙, 裝修節點詳圖,水、電、暖通及消防系統圖紙; 3.原建筑物平面圖,消防設施布置圖; 4.裝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及有關證明; 5.建筑消防設施設計必須由法定資格單位承擔,圖紙必須有設計證號、設計單位名稱及設計人員、審核人員的簽名,蓋設計專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設計自審表》; 6.原建筑消防審核驗收意見; 7.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相應資質證書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