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頂部水平桿未拉結。
分析:頂部水平桿木工用鋼管拉結了一道,且只拉結了一個方向。首先,規范不允許鋼管和盤扣混搭,其次,實驗表明,支撐架體頂部所受的水平荷載是大的,是主控環節,所以拉頂部水平桿是十分必要的。
正確做法:頂部縱橫向拉結配套的盤扣水平桿。
四:盤扣外架的立桿接頭在同一處。
分析:規范中6.3.3指出雙排外作業架首層立桿宜采用不同長度的立桿交錯布置。
正確做法:立桿接頭應錯開,采用不同長度的立桿交錯布置。
五:未采用配套的盤扣頂托。
分析:盤扣頂托的承載力比鋼管配套的頂托大得多,未使用相應配套的盤扣頂托,則整個盤扣支架中,頂托是薄弱位置, 有可能先于盤扣立桿達到限承載值,盤扣體系承載力高得不到利用。
正確做法:使用配套的盤扣頂托。
六:梁下使用鋼管支撐,且豎向剪刀撐使用鋼管。
分析:規范指出,盤扣不可與鋼管混搭,梁下采用鋼管也許是900mm的間距,水平桿沒有450mm的模數才使用,但是這造成梁下和板下支架的承載力不一致。
正確做法:施工前應排布一下立桿間距,充分考慮模數不匹配的情況,同時應使用盤扣配套豎向斜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