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朝在全國范圍實行郡縣制以來,我國一直是地域型政區(qū)一統(tǒng)天下。古代中國雖然出現(xiàn)過大量城市,但這些城市從來沒有從地域型政區(qū)中分離出來,而單獨成為一種類型的政區(qū)。民國初年,起源于清末的自治運動斷而復續(xù),成為城市型政區(qū)的萌芽。
辛亥革命后,首先是江蘇省參考清末舊制,在民國元年(1912年)將縣治所在地的城廂,以及村莊屯集人口在5萬以上的鎮(zhèn),均稱為市。市設董事會,為市的行政機關。董事會設總董1人,董事1~3人,均由本市議事會依法定程序選舉??偠喈斢谑虚L,綜理一切事務,對外代表董事會,擔任董事會會議時的議長。民國三年,袁世凱停辦地方自治,江蘇等省的市制停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