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舉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滅亡
清代的科舉制度與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貫徹的是民族歧視政策。滿人享有種種特權,做官不必經過科舉途徑。清代科舉在雍正前分滿漢兩榜取士,旗人在鄉試、會試中享有特殊的優特,只考翻譯一篇,稱翻譯科。
科舉制發展到清代,日趨沒落,弊端也越來越多。清代統治者對科場舞弊的處分雖然特別嚴厲,但由于科舉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舉制終于消亡。
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前身為律師資格考試,自2002年后,增加了檢察官考試和法官考試兩類系統內部職業資格考試考核,統稱為國家統一司法考試。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