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消防設計、消防報建檢測等工作,公司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服務方式,想群眾所想,做群眾所盼,解群眾所憂,把為民服務貫穿驗收工作的各個環節和始終,與社會各界通力合作、開拓創新、同求發展、共創未來。
在建筑物消防評估中采用通用的、可靠性高的分析模型,或按照國家標準對所采用的模型進行評價。消防評估所采用的資料、方法和數據應被消防行業專業團體廣泛接受和使用。
建筑物消防評估包括:方案設計、技術評估和方案改進與完善(復評估)。
消防評估一經采用,當建筑物的用途、環境條件等發生改變或消防評估的初始條件不一致時,應對其結果重新進行評估。
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公共娛樂場所;民航、鐵路、汽車的候車室(客運站);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科技館、檔案館;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服裝、制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高層、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采用木結構或磚木結構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他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單位。
建筑高度的計算:
當為坡屋面時,應為建筑物室外設計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無論坡度多大)。
當為平屋面(包括有女兒墻)時,應為建筑物室外設計地面到其屋面面層的高度。
局部突出屋頂的晾望塔,;冷卻塔,水箱間天線間電梯機房排風排煙機房及樓梯出口小間等,可不計入建筑高度內。
當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種屋面形式時,建筑高度應按上述辦法分別計算后取其中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