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經紀人是在演出經紀機構中從事演出組織、制作、營銷,演出居間、代理、行紀,演員簽約、推廣、代理等活動的從業人員。
概念:演出經紀人,在演出經濟活動中,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而從事居間、行紀或者代理等經紀業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
類別:演出經紀人按組織形式分類也有個體演出經紀人、合伙經紀人、法人經紀人之分。
從業資格:首先取得演出經紀人資格證,只能證明已經具備從事文化經紀的資格,但是還不具備從事經紀事物的權利。
從業資質:演出經紀人取得經紀人資格證以后,要進入從事經營文化、演出及經紀業務的經紀機構,并在市工商局合同科和市文化局備案,以后開展經紀業務才受國家法律保護。
總之就是負責經營演出事業活動的個人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