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一共有五個等級,辦理時只能從五級或四級開始申請辦理。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四級或五級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許可證申請表; (2)法人證明材料和凈資產證明材料; (3)主要設備及機具清單、經營場所證明材料; (4)技術負責人、負責人的簡歷、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5)工程技術人員、經濟管理人員明細表及其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明文件; (6)電工作業人員登記表。
1、申請人向省建設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 2、建設部門對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3、建設部門對建筑業企業申請二級及以下資質(包括不分等級資質)和勞務分包資質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4、準予許可的,于法定時間內(20個工作日)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資質證書。
電力承裝、承修、承試資質,主要是負責電力裝備的裝(修、試),由電監委員會負責。對于企業來說,由于申請的部門不同,需要辦理的材料與施工、設計有很大差別,在上報部門時尤其需要注意電力施工資質辦理的一般的流程如下:申請人向省建設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建設部申請;建設部門對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辦理電力資質需要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另外在主要人員方面,需要公司達到如下的要求才行: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5 人。 (2)電力工程相關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0 人。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30 人。 (4)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力工程相關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 電力資質是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試驗活動的證明。 電力安裝公司辦理資質首次申請當申請低等級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