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一種觀點是,工業設計是基于三維外觀造型的產品造型設計,即產品外觀設計,作者認為這種觀點非常有限。但不可否認的是,工業設計曾經就是產品外觀設計,目前國內工業設計發展相對落后,關鍵仍處于造型設計水平。因此,產品外觀設計,產品設計直接被稱為工業設計并不奇怪。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其特征,外觀設計與發明與實用新型有關本質上的區別,并不要求外觀設計解決任何實際技術問題,只要其能使產品美觀,對消費者產品吸引力即可。
這里的“工業產品”,必須是可能通過工業生產方法重復制造的,因此,取決于特定地理條件、不能重復再現的建筑物、橋梁的形狀,以及無法穩定再現的純手工藝品、農畜產品等并不能構成外觀設計;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對產品的整體設計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在產品中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單獨使用的“局部設計”,如帽檐、杯把等,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
產品設計人員應綜合考慮如何選擇設計材料,材料加工技術,應用成型技術。
在各種環境下,產品的視覺性能是否能滿足產品的功能?實現設計目的等。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材料的特性和加工方法越來越多。產品設計師需要掌握不同材料的特性和加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