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信貸中采用抵押貸款是基于銀行經營資金的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考慮的。由于這項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個人,而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程度銀行不可能了解清楚,這樣就增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抵押貸款恰恰在貸款風險較大的情況下,為債權人提供了收回貸款的有效保證。因此,銀行在對居民個人的住房貸款中,大都采用抵押貸款方式。
抵押房屋貸款實際上是指用客戶已經擁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給銀行貸款的品種。區別于二手樓置業貸款和一手樓貸款,在于客戶已經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即將擁有。抵押房屋貸款需要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不能用于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許的,要求抵押房屋貸款的用途專款專用,并接受貸款發放方以及監管機構的監管,發現違規,銀行有權追回貸款。
房屋要求
(一)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與貸款年限相加不能超過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并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持機動車登記證書、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證明→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屬于單位的加蓋公章在相關窗口辦理就可以了。
解除登記所需資料和流程跟登記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