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廢銅,它是使用后被廢棄的物品,如從舊建筑物及運輸系統拋棄或拆卸的叫舊廢雜銅。銅和銅基材料,不論處于裸露狀態,還是被包在終產品里,在產品壽命周期的各個階段都可回收再生。一般來說,用于再生的廢銅中新廢銅占一半以上。而全部廢雜銅經再加工后有大約1/3以精銅的形式返回市場,另2/3以非精煉銅或銅合金的形式重新使用。
通常把含Cu量大于99%的銅材叫做1號銅,1號銅可以直接重熔和使用,不要求進一步加工;把銅含量為94.5%的銅叫2號銅,這種廢雜銅在以金屬銅的形態使用之前,通常一定要重熔。其它常見的分類等級還包括加鉛黃銅、黃銅與低鋅黃銅、彈殼黃銅、汽車散熱片、高銅黃銅(紅色黃銅),以及應用十分廣泛的高速切削黃銅,其車屑直接再生,以同成分合金的形式用于重新加工黃銅產品。對制造廠家而言,其主要優點就是大幅度降低凈金屬消耗的成本。廢雜銅也用于生產銅的化學制品,但不易獲得定量數據。
通過熔融冶煉和電解精火煉生產出陰極銅,也即電解銅,一般適于高品位的硫化銅礦。火法冶煉一般是先將含銅百分之幾或千分之幾的原礦石,通過選礦提高到20%~30%,作為銅精礦,在密閉鼓風爐、反射爐、電爐或閃速爐進行造锍熔煉,產出的熔锍(冰銅)接著送入轉爐進行吹煉成粗銅,再在另一種反射爐內經過氧化精煉脫雜,或鑄成陽極板進行電解,獲得品位高達99.9%的電解銅。該流程簡短、適應性強,銅的回收率可達95%,但因礦石中的硫在造锍和吹煉兩階段作為二氧化硫廢氣排出,不易回收,易造成污染。90年代出現如白銀法、諾蘭達法等熔池熔煉以及日本的三菱法等、火法冶煉逐漸向連續化、自動化發展。
除了銅精礦之外,廢銅作為精煉銅的主要原料之一,包括舊廢銅和新廢銅,舊廢銅來自舊設備和舊機器,廢棄的樓房和地下管道;新廢銅來自加工廠棄掉的銅屑(銅材的產出比為50%左右),一般廢銅供應較穩定,廢銅可以分為:裸雜銅:品位在90%以上;黃雜銅(電線):含銅物料(舊馬達、電路板);由廢銅和其他類似材料生產出的銅,也稱為再生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