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是職業水平評定(職稱評定)的一種。其下,有技術員,助理工程師等職稱;其上有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或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等職稱。當然,這也只是對從事工程建設或管理人員技術水平的一種標定而已。 按職稱(資格)高低,分為:研究員或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正高級)、高級工程師(副高級)、工程師(中級)、助理工程師(初級)。 通常所說的工程師,是指中級工程師。工程師職稱是要上級主管部門評定,全國通用。其中,要考中級英語職稱考試和應用計算機考試。
工程師 1.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 2.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4.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5.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助理工程師 1.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4.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職稱可評可考。一般而言,具備職稱評定條件的人不用參加全國通考,可以直接評定職稱,與考試獲得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均與認可,并且可以將職稱評定檔案調入所在單位主管人事部門。如果有的人不具備職稱評定條件,又想獲得職稱,那就需要參加全國統一考試了。所以說,職稱可評可考,考評效力同等,全國各地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