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轎選材要求既輕又有耐力,一般選用香樟、梓木、銀杏等木材,雕刻多是“八仙過?!?、“麒麟送子”、“和合二仙”、“金龍彩鳳”、“喜上眉梢”等喜慶吉祥的題材。
。唐高宗時,出身寒族的李義府官居宰相,欲為兒子在這七大望姓中娶個媳婦,竟到處碰壁。李相為此懷怨,便勸說皇帝下詔,禁止這七姓子女互相通婚。同時又派人重修《氏族志》,規(guī)定不論門第,凡得官五品者皆屬士流。從此這七大高門自為婚姻以保持“血統(tǒng)”的門路斷絕了。然而這些望族人家不甘受此束縛,照樣偷偷地議婚論娶,只因不敢公然冒犯天子詔令,便取消了車馬送親、卻扇吹奏等一應公開熱鬧的排場,改為天黑后弄一乘花紗遮蔽的“檐子”,把新娘抬到男家結婚。對此,唐高宗和唐文宗又追頒過禁止乘坐“檐子”的詔令,以免這些人家瞞天過海,但都有效一時,風頭過后,又見卷土重來。
程頤和其兄程顥并稱“二程”,都是理學宗師,認為婚姻當以終身夫婦才合“天理”,反對男子再娶女子再嫁。程頤晚年時,家里出了兩件事,先是甥女出嫁未幾,夫妻失和,騎馬返歸娘家;接著又是侄媳婦因丈夫暴卒,也騎著馬一去不歸,不久便改嫁他人。程頤受此刺激,一病不起,死前留下遺囑:今后程家送嫁女兒,一概不用車馬,男方須用“檐子”來迎娶,斷絕“反馬”之習;反之,程家娶親,也照此辦理,以此確保既嫁女子“從一而終”。程頤死后十多年,金兵內(nèi)侵,中原騷亂,程家從洛陽遷居池陽,其后一直恪守祖訓,所生女子,出嫁時一律坐“檐子”,夫死不歸,“守節(jié)”終身。
隨著理學在南宋的興盛,這種“從一而終”的觀念漸為社會接受,“檐子”取代車馬的迎親習俗亦流行起來。其后果,一方面是嫁出的女子從此失去返歸娘家的自由,另一方面她們在夫家的地位也有所鞏固,俗謂“我是被你們家用花轎抬過來的”抗辯自衛(wèi)之辭,就是以這種迎娶禮節(jié)為根據(j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