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特點
1、作業流動性大;
2、作業人員素質要求低;
3、潛在危險大:
1)無原圖紙,制定拆除方案困難,易產生判斷錯誤;
2)由于加層改建,改變了原承載系統的受力狀態,在拆除中往往因拆除了某一構件造成原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力學平衡體系受到破壞而造成部分構件產生傾覆造成人員傷亡。
4.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5.露天作業。
本規范所稱建設單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或規劃部門批文的單位;本規范所稱施工單位是指已取得爆破與拆除工程資質,可承擔拆除施工任務的單位。建筑拆除工程必須由具備爆破或拆除專業承包資質的單位施工,嚴禁將工程非法轉包。建筑拆除工程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要求外,尚應符合國家現向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拆除建筑的圍欄、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筑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再進行拆除。拆除梁和懸挑構件時,應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斷兩端的支撐。拆除柱子時,應沿柱子底部剔鑿出鋼筋,使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再采用氣焊切割柱子三面鋼筋,保留牽引方向正面的鋼筋。拆除管道及容器時,必須在查清殘留物的性質,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后,方可進行拆除施工。
拆除吊裝作業的起重機司機,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按照規行國家標準《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的規定作業。拆除鋼層架時,必須采取繩索將其拴牢,待起重機吊穩后,方可進焊切割作業。吊運過程中,應采取輔助措施使被吊物處于穩定狀態。拆除橋梁時應先拆除橋面的附屬設施及掛件、護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