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能源回收
能源回收有如下定義:將日常用過的塑料盒沒有消費國的廢塑料制品直接燃燒或者作為其他燃料的助燃劑,通過產(chǎn)生和回收熱能的資源回收方式進行利用。主要的例子有生活垃圾焚燒以得到蒸汽、電能和熱水; 其他例子有在水泥窯和火力發(fā)電廠中作為化石燃料替代物、用于煤炭氣化、爐渣熔融和金屬回收系統(tǒng)中垃圾衍生燃料的高熱值組分。
塑料包裝消費量2004年為634.4萬噸,2005年超過700萬噸,據(jù)估計至少80%在一年內(nèi)被廢棄,是再生塑料的主要來源。這與國外類似,如2001年英國塑料包裝回收量為塑料總回收量的91.2%。此外還有一些回收價值不大或者回收成本高、處置難度較大的如塑料復(fù)合、超薄包裝材料、地膜、一次性塑料制品等對環(huán)境的影響也不容忽視。
家電產(chǎn)品按正常的使用壽命10~15年計算,需報廢的電視機平均每年500萬臺以上,洗衣機平均每年500萬臺,電冰箱每年約400萬臺,就此我國每年將淘汰1500多萬臺廢舊家電。近年來,電子通訊器材如電腦、手機、VCD、DVD、唱片、光盤等更新?lián)Q代速度加快,每年報廢數(shù)量急劇上升,帶來了較為嚴重的環(huán)境問題。
塑料是家電產(chǎn)品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表4的比例推算,每年由此產(chǎn)生的可再生塑料至少為15萬噸,如果再考慮到報廢電子通訊器材的可再生塑料量,該數(shù)字約20多萬噸。這些再生塑料主要成分是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ABS等,回收再利用價值較大;而一些熱固性塑料、發(fā)泡聚氨酯、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則相對難以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