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境污染治理能力評價證書辦理標準及要求!
一、環境污染治理能力評價證書資質簡介
廣東省環境污染治理能力評價證書是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頒發的證書(以下簡稱“能力評價證書”),是從事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建議取得的資格證明。能力評價是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為適應和滿足環境保護的相關需求,對會員單位開展的、立足于行業自律的自愿性第三方評價活動。
政策依據
二、專業等級
證書分為5個專業:
水污染治理、大氣污染治理、噪聲及振動治理、固體廢物處置、土壤污染治理、生態污染修復等5個專業類別,分為甲級、乙級和丙級三個等級;
三、審批部門
證書審批是由環保產業協會負責。
四、承包范圍
證書可承擔廣東省從事環境污染防治工程設計、施工、安裝、調試等。
五、申報條件
證書申報中,需滿足注冊資本、專業人員的要求,還會要求一定業績、技術和研發設計能力。
六、材料要求
(1)申請表;
(2)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材料;
(3)企業材料;
(4)設備材料;
(5)環境污染防治工程項目業績材料等等。
注:如需辦理環境污染防治工程方面的證書,廣東省環境污染治理能力評價證書請聯系R工199O 2272115,所需材料如有不足可以由R工補足。
七、辦理流程
招聘專業人員==>網上填寫申請==>準備紙質材料==>協會實地申報==>審核通過。
八、有效期
證書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期滿需要延續的,應在證書期滿3個月前,向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申請換證。正式評價證書有效期為三年。臨時評價證書有效期為一年。
廣東省環境污染治理能力評價證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