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產(chǎn)品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站幾乎每天都要接到消費者的咨詢,全年接受委托紅木的有幾百件。去年,市消費者協(xié)會接到紅木家具消費投訴也有十多起,有些糾紛直接引發(fā)訴訟。上海市一古典家具愛好者,花2萬元買了兩件老紅木家具,后經(jīng)專家驗證,竟是用非紅木的“菠蘿格”木制成,價格在2000元左右。其一怒之下,向法院提交了訴狀。
紅木買賣欺詐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用較次的紅木冒充較好材質(zhì)的紅木,如用花梨木充作酸枝木,用非洲雞翅木充緬甸雞翅木等;另一種是用非紅木冒充紅木,如用亞花梨充作花梨木,用鐵木豆木充酸枝木等。
近年來,由于紅木制品用材樹種名稱混亂,擾亂了市場秩序,國家于2000年8月制定實施了“紅木國家標準”。上海木材工業(yè)研究所工程師許國雄是參與起草“標準”者之一,他告訴記者,“國家標準”將紅木范圍確定為5屬,共8類商品木材,但由于性強,即便是檢驗報告,一般消費者也很難看懂。比如,紫檀系紫檀屬、紫檀木類中的“檀香紫檀”,產(chǎn)于印度,是紅木中的。而“印度紫檀”也產(chǎn)于印度等地,卻是花梨木類紅木,兩者材質(zhì)、價格均不在一個層次上。也基于此,有些商家趁機搗鬼,有的發(fā)票名稱與出貨單名稱不一致,有的用紅木8大類名稱來代替33種紅木樹種名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