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白酒色的鑒別,是用手舉杯對光或白布作底,用肉眼觀察酒的色調,透明度及有無懸浮和沉淀。 酒液中的自然色澤主要來源于釀制酒品的原料 釀制時應盡量保持原料的本色。自然的色彩會給人以新鮮、純美、樸實、自然的感覺,在語言描述上稱之為正色。因為酒品一般在正常光線下觀察帶有亮光,所以色和澤是同時感觀于人的視覺的。好的酒液像水晶體一樣高度透明,優良的酒品都具有清透明的液相。觀察、評價酒品的色澤是評酒的一個重要部分。
香——白酒的香氣是通過人的嗅覺來感受.評氣味時,執酒杯于鼻下7-10CM左右,輕嗅其味。酒品的香氣歷來是人們評價酒品時十分注意的,一般都以香氣濃郁清雅為佳品。酒品的香氣非常復雜,不同的酒品香氣各不相同,同一種酒品的香氣也會出現各種變化人們一般習慣對酒香的程度和特點進行評價,表示各類不同酒品的香氣有各自不同的術語。表示酒品香氣程度的則有:無香氣、似無香氣、微有香氣、香氣不足、浮香、清雅、細膩、純正、濃郁協調、完滿、芳香等詞語;描寫酒香釋放情況的詞語:暴香、放香、噴香、入口香、回香、余香、綿長等;描述有不正常氣味用:異氣、臭氣、焦糊氣、金屬氣、腐敗氣、酸氣、霉氣等。
風格——酒品的風格是對包括酒品的色、香、味、體的品質的評價。同一類酒中的每個品種之間都存在差別,每種酒的獨特風格應是穩定的,各種名貴的酒品無一不是以上乘的質量和獨特的風格,而受到廣大飲者的喜愛的。品評酒品風格使用突出、顯著、明顯、不突出、不明顯、一般等詞語進行評價。
裝茅臺酒用的酒瓶,初是用本地生產的缸甕,從清朝咸豐年間起,改用底小、口小、肚大的陶質壇形酒瓶,有裝0.5公斤、1公斤和1.5公斤的型號。后曾一度改為微扁長方形酒瓶。民國四年(1915年)以后,改用圓柱形、體小嘴長的黃色陶質釉瓶。建國后,才改為白色陶瓷瓶和人們見到的乳白色避光玻璃瓶,古色古香,樸實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