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開設如何辦理消防驗收?
餐飲行業作為公共聚集場所根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都要進行消防驗收、消防申報、及營業前檢查的。那餐飲行業如何辦理消防驗收?
公安部120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第八條: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檢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檢查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四)消防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場所平面布置圖;
(五)員工崗前消防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受理。
第九條: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進行消防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建筑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合格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合格;依法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但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二)消防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培訓;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六)室內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七)外墻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出口和消防通道
(1)廠區、庫區消防通道應暢通,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廠區、庫區主要入口處應設置平面示意圖。
(2)車間、庫房、辦公及其他建筑物內各部位出口和疏散標志齊全,應在明顯部位設置應急疏散示意圖(標識出口、疏散通道及指示、消火栓、滅火器、應急救護用品等)。
(3)出口門應完好無破損,能關閉自如;出口和消防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保持暢通。生產作業期間出口嚴禁上鎖。
(4)出口嚴禁堵塞或變相用作其他用途;出口、樓梯和走道的寬度應當符合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并有應急照明。
消防控制室
(1)單獨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附設在建筑物內的消防控制室,宜設置在建筑物內首層的靠外墻部位,并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出口;不應設置在電磁場干擾較強及其它可能影響消防控制設備工作的設備用房附近。
(2)控制室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且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室內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路穿過。
(3)消防控制室應設直撥市內的消防專用電話;如單位設總機,消防控制室專用電話應可直撥市話、本單位各部門及崗位分機電話,應保證通信系統暢通。
(4)消防控制室應能接受插孔電話的呼叫;各單位可根據情況設對講機移動通訊設備,保證應急通訊暢通。
(5)消防控制室應由專人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保存監控、運行和檢查記錄。
(6)消防監控室應上墻設置《消防控制室值班員應急須知》《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以及本單位消防平面示意圖
室內消火栓系統設置建筑場所和設計要求
1、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的廠房和倉庫;
2、高層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確有困難時,可只設置干式消防豎管和不帶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內消火栓。
3、車站、 碼頭、機場的候車 (船、機)建筑、展覽建筑、商店建筑、 旅館建筑、 醫療建筑和圖書館建筑等單、多層建筑;
4、劇場和電影院等以及禮堂、體育館等單、多層建筑;
5、 建筑高度大于 15m或 體積大10O00m3的辦公建筑、教學建筑和其他單、多層民用建筑。
室內消火栓系統設置要求
1、室內消火栓一般安裝在樓道、過道以及方便人們取用的地方。多功能大廳中的消火栓則更加適合安裝在疏散門等顯眼之處;
2、消火栓的栓口距離地面0.7至1.1米, 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與設置消火栓的墻面成90°角;
3、每根水帶的長度不應超過25m, 單層工業建筑,高架庫房,甲、乙類廠房,室內消火栓的間距不應超過30m;其他單層和多層建筑室內消火栓的間距不應超過50m;
4、消火栓的間距應保證在同層的任何部位有兩個消火栓的水槍充實水柱同時到達,遠距離不能超過25m;
5、盡量不設置雙頭消火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