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航出書網策劃統計類、審計類學術專著、教材,誠邀統計師、審計師、相關專業教師評職稱合作出書
《財會基本理論***研究》
《財務***審計管理》
《經濟***審計研究》
《財務***統計分析》
《***與審計統計分析研究》
《審計統計***實務》
《企業財務***審計研究》
《***財務審計研究》
正規ISBN書號,獨立書號,一版一次
甘肅省統計專業高級職稱評價條件標準(專著、教材)
第三章 正高級統計師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專著、教材)
節 能力條件標準
第十七條 學術水平能力。本人獨立撰寫或作為撰寫人、執筆人(以期刊中標注為準)在國內核心期刊上全文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或主持完成國家部委局認可的高水平研究報告1篇以上,或獨立完成或作為完成人公開出版了本專業專著、譯著1部。
第二節 正常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二十一條 達到下列(一)或(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3項:
5.主持(前2名)出版省級統計資料匯編、甘肅發展年鑒、甘肅發展報告等年度統計成果類資料5本以上;或市廳級統計資料匯編、統計年鑒、發展報告等年度統計成果類資料6本以上;或縣區級(單位)統計資料匯編、統計年鑒、發展報告等年度統計成果類資料7本以上。
8.獨立或作為完成人,正式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專著、譯著或被列入國家部委計劃教材1部;合作完成的,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12萬字(未注明作者撰寫章節的專著不作為個人成果)。
9.獨立或作為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或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主持完成國家部委局認可的高水平研究報告1篇,并在省內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論文2篇以上。
第四章 高級統計師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專著、教材)
節 能力條件標準
第二十九條 學術水平能力。本人獨立撰寫或作為撰寫人、執筆人(以期刊中標注為準)在省級學術刊物上全文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主持完成省委省政府認可的高水平研究報告1篇;或公開出版的本專業學術專著1部、列入省計劃教材1部。
第二節 正常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三十三條 達到下列(一)或(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3項:
5.主持(前2名)出版省級統計資料匯報、甘肅發展年鑒、甘肅發展報告等年度統計成果類資料3本以上;或市州(廳局)級統計資料匯報、統計年鑒、發展報告等年度統計成果類資料4本以上;或縣區級(單位)統計資料匯報、統計年鑒、發展報告等年度統計成果類資料5本以上。
8.獨立或作為完成人,正式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專著、譯著、列入省計劃教材1部;合作完成的,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8萬字(未注明作者撰寫章節的專著、教材不作為個人成果)。
9.作為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主持完成省委省政府認可的高水平研究報告1篇或在省級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篇。
甘肅省審計專業高級職稱評價條件標準(專著、教材)
第三章 正高級審計師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專著、教材)
節 能力條件標準
第十一條 技術能力。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四)主持開發的審計模型或者創新審計技術方法,被省級以上單位或大型企業集團正式采用并推廣,或公開出版、發表與審計專業相關的專著、論文。
第二節 正常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十九條 達到下列(一)或(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3項:
8.獨立或作為完成人,正式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專著、譯著或列入計劃的教材1部;合作完成的,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12萬字(未注明作者撰寫章節的專著、譯著、教材不作為個人成果)。
9.獨立或作為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術論文2篇;或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術論文1篇,并在省級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術論文2篇。
第四章 高級審計師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專著、教材)
節 能力條件標準
第二十二條 技術能力。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審計師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三)科研能力較強,取得審計專業相關研究成果,或公開出版、發表與審計專業相關的專著、論文。
第二節 正常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三十條 達到下列(一)或(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3項:
8.獨立或作為完成人,正式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專著、譯著或列入計劃的教材1部;合作完成的,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8萬字(未注明作者撰寫章節的專著、譯著、教材不作為個人成果)。
9.獨立或作為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術論文l篇;或在省級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術論文2篇。
領航出書網張編輯V:lhchushu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