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和道口信號燈:
(1)交通標志牌廠家采用懸臂式安裝時,高度5.5m至7m;
(2)采用柱式安裝時,高度不應低于3m;
(3)安裝于立交橋體上時,不得低于橋體凈空;
(4)懸臂長度Z長不應超過Z內側車道中心,Z短不小于Z外側車道中心。
根據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況,道路上必要時應設置人行跨路橋(包括地下人行橫道),柵欄、照明設施、視線誘導標志,緊急聯絡設施及其他類似設施。
1.人行跨路橋
2.柵欄
汽車因失誤而駛出路外,以此來保護行人、住宅、構造物等,其次也能誘導司機視線。同時,也用它來阻止行人橫過道路,能使行人和自行車與汽車分開,起保護作用。 防護柵欄有護欄、護索、桁構及管等多種形式,護柵形式的選擇應與環境協調并考慮其功能,僅為阻止行人的目的、柵欄可選用管、網鎖鏈等形式。
3.照明設施
為了防止夜間行車的交通事故、提高行車的順適性,在必要的道路上應連續或局部地設置照明設施。照明設備可以減少交通事故,日本統計有夜間照明的道路,交通事故可減少14%~54%,歐美等國統計可減少30%~40%;照明設備還可提高道路利用率,據美國實測數據,設照明設施后,車速可提高1.1~4.6kg/h;照明設備還可消除行人的不感,保證駕駛員必要的行車視距,消除其不感。
公路情報板
為了將公路、氣象及交通情況及與之有關的交通限制情況及時通知公路使用者,而在適當地點設置公路可變情報板,情報板分三種:A型情報板用于重要公路上,采用懸架式,以電腦遙控,內部燈光字幕;B型情報板設于路旁,內部以手工操作的照明字幕;C型情報板用于交通限制的地點,標志板以插入型式,情報表示內容必須簡潔明瞭,便于準確理解。
公路監視系統
在可能顯著危害行人的地點、路段及可能成為路線上交通堵塞的地點、路段應根據需要設交通監視設施,監視平時交通車流,若發現緊急情況,立即采取對策。監視設施放一般常用工業電視,交通車流檢知器,自動記錄交通量、密度、速度。
城市道路標示牌主要分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提示標志和其它標示五大種類,警告標志又叫道路警示牌,是城市道路標示牌中至關重要的一類標示。
道路警示牌:警示車輛及路人留意風險性區域的標示;一般要設在非常容易出事故或危險性較大的辦公場所,警告標志顏色為黃底、黑框、黑圖案設計,樣子為等邊三角形,夾角往上。駕駛員看到警告標志后,應引起關注,謹慎駕駛、注意減速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