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證明需要去醫院做一下B超檢查,看一下宮腔內是否有胎兒。結果顯示是懷孕,這個結果的報告單就可以作為懷孕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懷孕之后醫生會給開診斷見醫書,而且在懷孕之后,如果沒有特殊的情況的話,也是不需要請假的,在事業單位上班的人,整個孕期會有產檢的假期,在假期中會享受應該有的待遇。
流產證明開具
1、懷孕之后14周以內的人流,不需要開證明,一般在門診完善相關檢查以后,就可以進行人工流產的手術。但是要帶上身份證,家屬陪同,需要家屬簽字。
2、14周以上的引產是需要開證明的,如果是未婚的懷孕女性,可以拿未婚證到計劃生育部門開證明。
醫生想開多久假條都可以嗎?
答:門急診病假證明:急診病人不超過3天;日間門診病人不超過7天;門診特殊病人(如慢病、骨折等)可酌情延長,但一次不超過15天,且須雙醫師簽名。病假證明時間必須記錄在門(急)診病歷中。住院病假證明:患者出院時根據病情需要繼續病休時,根據病情需要,注明“建議”休息,長不超過60天,如患者有延長休息需要,可續開住院病假證明。
現在只要是懷孕超過14周想終止妊娠,都是需要引產證明才能做引產的。引產證明分為醫學引產證明和計劃生育引產證明。
根據我國相關政策規定,對于胎兒畸形有明確產前診斷的情況下,可以行引產。國家為什么要這樣制定,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胎兒性別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