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格檢查是指對人體形態結構和機能發展水平進行檢測和計量。其內容包括:(1)運動史和疾病史;(2)形態指標測量;(3)生理機能測試;(4)身體成分測定;(5)特殊檢查(化驗、X光、心電、腦電、肌電、超聲心動、肌肉針刺活檢等)。
健康體檢是以健康為中心的身體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2009年8月5日頒布衛醫政發〔2009〕77號文件《健康體檢管理暫行規定》提出“健康體檢是指通過醫學手段和方法對受檢者進行身體檢查,了解受檢者健康狀況、早期發現疾病線索和健康隱患的診療行為。”
健康體檢用于了解受檢者健康狀況,根據檢查結果,明確有無異常體征,進一步分析這些異常體征的性質。有些異常體征本身就是生理性變異,可以定期復查,有些異常體征可能是疾病危險因素,需要通過健康促進手段去干預和糾正;而有些體征則就是疾病的診斷依據,需要進一步檢查和確診。
健康體檢是從視觸叩聽的物理檢查中,發現新的異常體征,成為自我保健、主動健康的重要方式;
健康體檢能從各項化驗數據的量變中,看出身體質變的信息,有利于疾病的早期發現;
健康體檢可以尋找影響健康的不利因素,糾正不良生活方式的影響;
健康體檢指導修正自身調節機制,維持機體內外環境平衡;
健康體檢促進 “早預防、早診斷、早”,將疾病消滅于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