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guī)定的期限和內容向稅務機關提交有關納稅事項書面報告的法律行為,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是稅務機關稅收管理信息的主要來源和稅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
下列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代征人應當按期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委托代征稅款報告。
(一)依法已向國家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
包括:
1、各項收入均應當納稅的納稅人;
2、全部或部份產品、項目或者稅種享受減稅、免稅照顧的納稅人;
3、當期營業(yè)額未達起征點或沒有營業(yè)收入的納稅人;
4、實行定期定額納稅的納稅人;
5、應當向國家稅務機關繳納企業(yè)所得稅以及其他稅種的納稅人。
(二)按規(guī)定不需向國家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以及應當辦理而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
(三)扣繳義務人和國家稅務機關確定的委托代征人。
從稅務管理部門的角度來說,必須要建立比較健全的納稅人自行申報管理制度,這個自行申報的管理制度是由稅務機關或是主管部門進行批準。對于納稅人或是扣繳義務人來說,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來進行申請以及上報,大多可以采用郵寄或是數據電文的方式來進行辦理相應的納稅申報管理。通過報送或是代扣代繳,或是代收代繳等不同的方式來進行稅款的上報工作。除此以外,中國還實行定期定額進行繳納稅款的方式進行納稅,對于納稅的方式來說分別可以采用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等不同的方式來進行納稅申報的工作。
在實際的工作當中大多選擇上門申報的方式來進行稅款的申報,納稅人或是扣繳人可以在納稅申報期間內到主管部門的辦理大廳進行辦理納稅申報工作。除了這種上門申報的工作以外,還可以采取郵寄的方式進行申報工作,納稅人在郵局辦理相應的納稅申報工作,可以使用納稅的專用賣報信封,通過郵局的收據為憑證進行稅款的申報依據,以寄出的時間以及實際申報的日期為基礎進行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