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病假沒規定期限,但是休病假要有醫院診斷證明,并且按單位規章請假。
醫療期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計算,3個月~24個月。醫療期本身與是否孕婦無關。但是懷孕女職工另有保護,比如單位不能因為醫療期滿仍然不能上班而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流產證明一般是由住院部的醫生給開具的,如果沒住院的話,應該是該醫院的門診部醫生給開具。如果你是懷孕一個月的話,是不需要開證明的,除非懷孕14周以上,那么國家是規定14周以上的引產是需要開證明的,如果是未婚的可以拿未婚證到計劃生育部門開證明。
完整的住院病歷內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輸血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同意書、病危(重)通知書、醫囑單、輔助檢查報告單、體溫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病理資料等。
病程記錄是指繼入院記錄之后,對患者病情和診療過程所進行的連續性記錄。內容包括患者的病情變化情況、重要的輔助檢查結果及臨床意義、上級醫師查房意見、會診意見、醫師分析討論意見、所采取的診療措施及效果、醫囑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親屬告知的重要事項等。
在臨床上一般患有以下幾種疾病是不利于完成體測或不適合劇烈運動而可以申請免除體測的,具體內容如下:
1、循環系統疾病:主要包括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臟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心臟瓣膜病、感染性心內膜炎及心肌炎等疾病;
2、呼吸系統疾病:主要包括肺氣腫、、大葉性肺炎、、胸膜炎、氣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胸腔積液等疾病;
3、消化系統疾病:主要包括腸梗阻、上消化道出血、肝癌、肝硬化、脾腫大、急性膽囊炎、急性闌尾炎、胃腸穿孔及急性胃腸炎等疾病;
4、其他疾病:主要包括骨折、軟組織損傷、腰間盤突出、腦動脈瘤、腦出血、膝骨性關節炎、半月板損傷及踝韌帶斷裂等疾病。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如若患者出現患有上述疾病且需要體測的情況,建議及時前往醫院就診,在醫生指導下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正確的判斷及處理。